平南: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学习新《条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10:01 打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印发,请各位同志认真研读,带头遵守,贯彻执行。”8月26日晚上11时许,平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在平南纪检微信平台发出指示,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家看后纷纷回应“已收到”“已细读”“已收藏”等等,并相继展开热烈讨论。

 

  据悉,自新修订的《条例》印发之后,平南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通过微信、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要求大家对新《条例》认真研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执行。

 

  “新《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对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党步调一致发挥着重要作用。” 平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石金叶表示。

 

  平南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何日波说:“我们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执行新《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平南县委巡察办主任彭恒毅说:“我们要将新《条例》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对贯彻执行《条例》不力的单位,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平南县纪委监委干部罗烽铨说:“正人先正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新《条例》上要先人一步,深学一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严防‘灯下黑’。”(平南县纪委监委 李春鹏)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