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纪检监察干部热议新修订的《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平桂区纪检监察系统迅速行动,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纷纷畅谈学习体会。
“新修订的《条例》更加注重政治引领,我们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强化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体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和根本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平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春分在传达学习会议上强调。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列入了新修订的《条例》,更加注重监督在前执纪在后,更加强调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今后开展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就要求我们更多的是‘勤浇树’、‘正歪树’,做到‘无病预防,出病早治’,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望高镇纪委书记于娟说道。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家风建设列入了新修订《条例》,意味着家风建设不只是动动嘴皮子而是要动真刀真枪,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平桂区纪委办公室干部邓崇雪说道。
“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处分规定,明确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要从重加重处理,这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依据。”正在整理扶贫领域案件材料的鹅塘镇监察室主任黄义标说。
平桂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要立足岗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履职尽责,以忠诚干净担当精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以扎实的行动优异的成绩,喜迎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平桂区纪委监委 钟 洁 莫钊丽)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