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11:12 打印

  1.东兴镇加兴村党支部书记覃朝志在脱贫攻坚精准识别中作风不实问题。2015年10月,覃朝志在精准识别过程中,明知其子覃某拥有一辆皮卡车,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条件,但未能坚持原则,覃某由此通过评议被评为贫困户,并获得产业扶持资金5000元和危房改造资金18000元。2018年5月23日,覃朝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兴镇党委综治统战委员、政府副镇长韦绍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韦绍林在分管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认真审核把关,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项目申请条件的廖某等6户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10700元。2018年4月25日,韦绍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环江县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