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17:4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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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自治区监察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
  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自治区监察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监察厅部门决算包括:厅本级决算(含自治区预防腐败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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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三部分  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55.8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855.8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5.66万元,增长4.35%。
  (二)支出总计855.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63万元。主要用于原监察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监察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各项专项检查、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17.81万元,下降2.55%。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交缴的医疗保险。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74万元,增长12.78%。
  3.住房保障支出60.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交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6.43万元,增长37.06%。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2.5万元,增长100%。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原监察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45万元,项目支出55.44万元。 
  1.纪检监察事务支出(行政运行)624.1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1.75万元,增长5.36%。
  2.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5.4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与广西广播电台联合举办开展《阳光在线》节目等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49.56万元,下降47.2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万元。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交缴的医疗保险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74万元,增长12.78%。
  4.住房保障支出60.7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交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16.43万元,增长37.06%。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2.5万元,增长100%。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5.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2.2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86.23万元,增长16.7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53.6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5.38万元,增长16.2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原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原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六、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原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度无200万元以上自治区本级项目,无需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39元,零增长,为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1辆)。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8.33%。主要用于厅机关本级与兄弟省(市、自治区)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共30人。
“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63万元,较2016年增加35.38万元,增长16.2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楼电费和文件印刷费等支出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厅级干部实物保障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根据中央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经自治区党委同意,自治区监察厅(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腐败局)于2018年2月2日撤销,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现公开的部门决算,是原自治区监察厅2017年部门决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辑:严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