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7日 11:13 打印

  1.横县马岭镇兴华村党支部书记何均仕、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卢宝佳危改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何均仕、卢宝佳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导致不属于贫困户的杨某户和卢某某户危房改造补助通过上级审批,分别获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1.95万元、2万元。2018年7月,何均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卢宝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上林县白圩镇人大副主席韦善勇、白圩镇覃排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兼居委会主任覃为民、党总支部副书记兼居委会副主任罗建康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韦善勇、覃为民、罗建康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造成社区会计莫焕伟挪用80万元扶贫资金用于网络赌博。2018年6月,莫焕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覃为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罗建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韦善勇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3.邕宁区那楼镇那他村党支部书记黄正暖、党支部副书记黄苍荣、村委原副主任兼文书施大欢危改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1年8月,黄正暖、黄苍荣、施大欢危改工作失职失责,导致那他村原治保主任朱宝堂虚报冒领、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7万元。2018年7月,黄正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苍荣、施大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宝堂另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与该案并案处理,退缴违纪所得,并由镇政府责令其辞去治保主任职务。  (南宁市纪委监委)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