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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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藤县天平镇三益村党总支部书记周显榕截留侵吞危改补助款问题。2012年间,天平镇三益村党总支部书记周显榕在协助天平镇政府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侵吞村民获得的危改补助款4600元,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调查期间,周显榕主动退出违纪所得。2018年7月,周显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苍梧县石桥镇寒水村4名村干部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4月,苍梧县石桥镇寒水村村干部潘毅新、袁伟超、李柏坚、李寿远在协助开展扶贫项目物资发放工作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把本该发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3000株(价值100100元)砂糖桔苗,按村民种植意愿认领的方式发放,导致国家扶贫政策没有产生应有的效益。2018年7月,潘毅新、袁伟超、李柏坚、李寿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梧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