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4日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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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丹县有色金属产业开发政策研究中心干部黄卫扶贫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6年5月至2017年11月,黄卫作为芒场镇拉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开展扶贫工作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履职不到位,无故缺席镇、村扶贫工作会14次,迟到6次,在组织贫困户申报低保、产业扶持、移民搬迁以及开展“双认定”、档案整理等工作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推进不力,给拉麻村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不良影响。2017年12月,黄卫受到警告处分。
2.南丹县芒场镇巴平村党支部书记吴胜武、村委副主任何可昆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8月,吴胜武、何可昆在协助芒场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申请上报的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违规获得危改指标,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15500元。2017年12月,吴胜武、何可昆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丹县罗富镇央哨村党支部书记廖家春在微型企业补助资金办理工作中滥用职权、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6月,廖家春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为女儿出具虚假的返乡农民工证明,使其成功骗取微型企业补助资金30000元。2017年12月,廖家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丹县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