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1. 宝坛乡宝坛社区居民委员会妇联主席韦秀花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金和工作失职的问题。2013年8月至2017年11月,韦秀花在其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罗城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仍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金共计6802.00元;在负责本社区甫上屯片区工作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规定及时向民政部门上报所负责片区低保对象的死亡信息,致使民政部门继续发放该对象的低保补助金共计6069.00元。2018年7月,韦秀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正在追缴中。
2. 乔善乡乔善社区居民委员会妇联主席韦秀美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1年12月,韦秀美向有关部门申请危房改造指标,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韦秀美共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7500.00元。2014年1月,韦秀美提供虚假材料又向有关部门申请危房改造指标,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共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20500.00元。2018年6月,韦秀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将其退出的20500.00违纪款上交国库。
3. 纳翁乡洞敏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欧世烈挪用扶贫项目补助金的问题。欧世烈在任洞敏村村民委主任期间,将自治县扶贫部门转到洞敏村民委员会账户中的用于建沼气池、改灶和改厕补助金共计40000.00元分两次取出,其中:将12500.00元补助款付给相关群众;余下的27500.00元挪作他用,其中本人挪用2500.00元。2018年7月,欧世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其退出的违纪款上缴国库。
4. 兼爱乡兼爱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村民委原副主任蒙日诚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金的问题。2010年7月,蒙日诚向有关部门申请农村低保补助金,同年8月获得低保补助金。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蒙日诚在其家庭人均纯收入已超过我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下,没有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家庭收入和财产变化状况,仍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金共计6081.00元。案发后未将违纪款退出。2018年7月,蒙日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怀群镇剑江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玉双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5年10月、11月,张玉双在精准扶贫识别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反群众纪律,分别致使其外嫁多年的亲属张X林和已有三层砖混结构且精装修住房的亲属罗X结被错误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11月,张X林户、罗X结户均因错评被剔除。2018年7月,张玉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城县纪委监委)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