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纪检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08:46 打印

   1.大化县古河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韦束鲜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韦束鲜在任古河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时,没有严格遵守工作程序,未对申请因灾倒损居住房屋恢复重建指标的农户覃某某开展评议、公示、验收等工作,就直接填写《因灾倒损居住房屋恢复重建审批表》《因灾倒损居住房屋恢复重建验收表》并盖章上报,导致农户覃某某违反程序获得因灾倒损居住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5000元。2018年7月20日,韦束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大化县江南乡带林村党总支部书记覃启会工作失职问题。覃启会任江南乡带林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期间,在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1户农户违规获取危房改造指标、2户农户违规享受农村低保补助待遇。2018年6月20日,覃启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危房改造补助金予以追缴,违规享受农村低保补助待遇的农户给予停保。(大化县纪委监委)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