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6日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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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圩镇拔旺村委会原主任莫海弟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莫海弟于1998年建有一栋二层楼房。2013年,莫海弟以与其共同生活且未立户的儿子莫良泉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指标,获得危改补助资金18000元。莫海弟作为时任拔旺村委主任,明知自己家已建有稳固住房且与儿子莫良泉尚未分户,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却利用自己负责危改工作的便利,变换方式获得危房改造资金,其行为已经构成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专项资金错误。2018年3月,莫海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拔贡镇洞江村治保主任莫水汉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08年至2014年9月莫水汉因肢体四级残疾、无固定收入来源,一直享受农村低保补助;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莫水汉任拔贡镇洞江村村委委员、治保主任,有固定工资收入,其收入超过了金城江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但仍然继续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2636.5元。案发后,违纪款已追缴,2018年3月,莫水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池市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