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10:14 打印

  1.象州县罗秀镇六峨村党总支部书记廖寿强违规为父母办理低保问题。2013年,廖寿强作为村委主任,违规为其父母办理低保,其父母2013年11月至2016年10月一直领取补助,且在2016年初进行低保大排查的时候没有主动纠错。2018年7月24日,廖寿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象州县大乐镇侣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李秀鹏工作失职问题。2011年8月至2014年期间,李秀鹏担任侣塘村民委主任,分管民政工作,对低保审核不严,致使侣塘村委大侣塘村韦某某、廖某某死亡后,其家属仍以2人名义领取低保补助金共计4983元。2018年7月20日,李秀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象州县寺村镇秀和村党总支书记罗省山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4月,罗省山在贫困户黄家宝易地扶贫搬迁核验工作过程中,未对黄家宝住房条件实地进行核验,且未对黄家宝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即审批签字,导致不符合条件的黄家宝在申请易地扶贫搬迁的审核过程中通过审核,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23日,罗省山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象州县纪委监委)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