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4日 09:09 打印

  1.浦北县泉水镇旧州村党委书记巫显洪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水库管护员工资问题。2016年11月,巫显洪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其儿子巫某某外出务工,不能履行水库管护员工作职责的情况下,仍推荐其为旧州村委双角岭水库管护员,致使巫某某不在岗却违规领取2017年5月至8月的农田灌溉水库管护员工资共4000元。2018年6月,巫显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2.钦南区犀牛脚镇白路村党支部书记苏树宽优亲厚友问题。2011年,苏树宽利用担任白路村委会副主任职务便利,为其父亲等6名近亲属违规办理农村低保,致使6名近亲属违规领取2011年4月至2016年6月低保金共计33080元,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6月,苏树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3.钦北区小董镇3名党员干部在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小董镇政府民政办作为负责全镇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专职部门,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追踪、核查低保对象变动情况,未能及时将低保对象死亡的情况信息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导致已死亡低保对象的低保待遇没有及时停发。2014年12月至2017年11月该镇有27名低保对象死亡后仍然领取低保金,造成民政部门多发放低保金共计43471元。陈彪、陈建华作为分(协)管镇民政工作的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梁生凤作为镇民政办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追缴多发放的低保金。(钦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