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通报1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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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蒲庙镇广良村党总支部书记麻德贵、原副书记邓有益截留项目集资款问题。2011年,邕宁区开展新生片区集中供水项目,部分款项需村民筹集。麻德贵负责收取屯周坡农户153户集资款累计68850元,截留其中10800元作为其个人误工补助。邓有益负责收取龙练坡和那塘坡农户228户集资款累计 102600元,截留其中11400元作为其个人误工补助和被毁农作物赔偿。2018年4月,麻德贵、邓有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