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通报1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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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农林水利局林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单宁尧扶贫工作作风漂浮问题。单宁尧作为2016年邕宁区选派到那楼镇华佳村的“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本应全脱产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但驻村时间极少,违反城区基层办“驻村工作队员每月要驻村20天以上”的相关规定,且驻村工作不扎实,村委对其表现不满意。单宁尧对其本人联系的贫困户,入户次数少,帮扶成效差,未及时发放2016、2017年的慰问金,政策性补助申请工作不到位,导致大部分贫困户对其帮扶工作不满意。2018年3月19日,单宁尧被邕宁区农林水利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邕宁区纪委监委 梁沛亮)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