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两个责任” 落实不力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11:24 打印

  八角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岑宏勇等人遗失贫困户产业奖补申报材料问题。2016年12月,龙州县八角乡将该乡贫困户奖补申报材料送至县扶贫办进行审核,后因申报材料不全,县扶贫办将材料退回八角乡,要求八角乡完善后及时上报。八角乡分管扶贫工作副乡长黄飞龙检查后发现缺少菊埂村的产业奖补材料,但未发现屏案村3户贫困户申报材料遗失,遂将情况向乡党委书记岑宏勇、乡长蒙某某汇报,岑宏勇指示菊埂村包村领导黄金勇、农悦月组织包村工作组重新收集材料上报。至2017年2月17日,八角乡仍未完成申报材料的重新收集及上报,致使该乡菊埂村、屏案村共39名贫困户均未获得2016年度转移就业奖补106200元。在重新收集及上报期间,岑宏勇和黄飞龙未对八角乡申报材料的重新收集和上报工作进行跟踪督促,八角乡党委、政府亦未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汇报;副乡长黄金勇、人大副主席农悦月身为菊埂村包村领导对菊埂村重新收集申报材料跟进不到位,未完成申报材料的重新收集及上报,致使该乡菊埂村共36名贫困户均未获得2016年度转移就业奖补96800元。2018年7月,岑宏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飞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金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农悦月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龙州县纪委监委)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