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一所长犯贪污和玩忽职守罪被判刑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0日 09:47 打印

  2018年6月,昭平县港航管理所原所长谢云因犯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经查明,2009年至2015年,谢云在任昭平县港航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胞弟谢某(另案处理)骗取客圩渡船燃油补贴款共计17.2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谢云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在审核、发放客圩渡船燃油补贴款过程中不认真不负责,致使国家经济损失48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2016年6月,谢云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2017年11月,昭平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谢云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6月,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昭平县纪委监委)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