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16:39 打印

  1.平睦镇富足村委会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及村妇联主席黄英章吃拿卡要问题。2014年3月,平睦镇富足村委会在协助镇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对两户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危改补助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逐级上报并获批准,致使两户违规获得危改补助各17000元。此外,黄英章以交社会抚养费为由,向上述两户各索取5000元。2018年5月,富足村党支部书记黎序海、村委会主任胡日东、文书兼民兵营长黎序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英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缴。

 

  2.白石水镇五黄村委会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五黄村党支部书记黄雪梅、村委会主任黄福海、村委会原主任梁君海、妇联主席马菊华等4人在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开展入户核查,未能及时发现不再符合农村低保补助领取条件,应该报停农村低保待遇的农户,致使该户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补助共9720元。2018年6月,黄福海、梁君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雪梅、马菊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官垌镇龙地村委会主任彭士勇、团支部书记彭承海在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彭士勇、彭承海作为具体负责官垌镇龙地村委会龙口坡村、湴田村这两个村低保工作的村干部,执行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明知有的低保人员已故,却没有及时上报并办理停保手续,致使国家低保补助金遭受损失。2018年6月,彭士勇、彭承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江城街道塘胜村委会文书宁家芳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5年,江城街道塘胜村时任委会主任宁家芳在审核该村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材料过程中,没有认真对照政策核实申报条件,在明知村民高某某等4户农户家庭均有稳固住房的前提下,仍然同意通过申请并逐级上报,致使4户农户违规获得危改补助共71800元。2018年6月, 宁家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浦北县纪委监委)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