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对纪检委员实行“驾照式”扣分管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9:32 打印

  “‘驾照式’管理,让我们感受到了身上的责任和压力,干好干坏真不一样!”。这是不久前,兴业县山心镇升平社区纪检委员刘永威接到《兴业县村(社区)纪检委员“驾照式”扣分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后不禁感叹。


  据了解,针对如何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兴业县纪委监委参照汽车“驾驶照”管理做法,对村级纪检委员实行扣分管理。该制度的实行主要由乡镇纪委通过向各村(社区)纪检委员下发月工作任务清单,再根据纪检委员完成清单情况每月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随机抽查考核并记录扣分,考核过程中主要围绕纪检委员遵守纪律规矩、落实工作要求、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明确5方面15条扣分情形,按照0.3分、0.5分、1分、1.5分、2分五个档次进行反向式扣分。

 
  同时,以一个考核年度为周期,以村级纪检委员每个月被考核累计扣分值为基础,建立3分(含)以下书面预警警告、3分以上6分(含)以下蓝牌警告、6分以上9分(含)以下黄牌警告、9分以上12分以下红牌警告以及12分(含)以上停职调岗五档预警机制。并制作一张12个月扣分情况表张贴在村级纪检委员办公室,按扣分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强化日常管理。通过对全县村(社区)纪检委员实行“驾照式”扣分管理,激励村级纪检员履职尽责,打通“神经末梢”。


  连日来,该县各村(社区)纪检委员按照月工作任务清单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实地走访全面摸排问题线索。目前,全县村级纪检委员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1127次,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监督检查2578多次,发现问题292个。(兴业县纪委监委  杨传霞)

编辑:王英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