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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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豪乡金垌村党支部原书记易远志扶贫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时任汉豪乡金垌村党支部书记易远志,在实施扶贫精准识别工作中,没有如实指出自己负责片区所知悉的农户真实情况,致使不符合条件的2户农户通过评议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时任汉豪乡金垌村党支部书记易远志,在协助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没有按要求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致使不符合条件的黄某某户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000元,后黄某某家属将该18000元补助退回汉豪乡政府。2018年7月,易远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汉豪乡金垌村委会主任欧海芳问题。2016年欧海芳在任金垌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政府实施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按照相关要求召开村级评议会,便在黄某某户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有关材料上签字同意并上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黄某某户获得危改补助资金18000元,后黄某某家属将该18000元补助退回汉豪乡政府。2018年7月,欧海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蒙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