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以“督”促“改”助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4日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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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大新县坚持问题导向,以“督”促“改”,全面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紧跟脱贫攻坚工作重心,实施“靶向”监督。制定了全年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采取集中督查和随机检査等方式,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到位情况、驻村在岗情况、扶贫工作成效、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1-6月,开展专项督査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对督查发现的违纪人员进行立案审查14人。
紧盯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整改落实反馈意见。针对中央纪委调研督导组在广西督导调研指出的六个方面17个问题、自治区专项办在大新督查反馈指出的四个方面8个问题、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韦翼群同志在大新调研反馈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和八个方面要求,分别制定了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紧盯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鉴于全茗镇、那岭乡党委未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督导组到广西调研反馈意见精神的问题,督查组及时对上述乡镇的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提醒,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以个人名义将整改书面材料报告县委、县纪委。
紧抓乡镇“零查处”,督办消除“空白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到乡镇督办案件查办,督促指导深挖细查危房改造、低保等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1-6月,全县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74件,其中县本级44件,乡镇30件,上半年14个乡镇全部实现了扶贫领域自办案件全覆盖。(大新县纪委监委 王咏平)
编辑:黄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