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4名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被处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6:50 打印

  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期间,平桂区4名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导致122名群众饮用了羊场的羊奶感染“布鲁氏菌病”,造成群众经济损失80多万元,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4名公职人员受到相应处分。

 

  平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与饲料管理站原站长李哲在检查发现公会镇兴旺羊场存在问题后,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禁止其销售羊奶,对羊场执法整改工作不跟踪、不落实,2018年6月27日,李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平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刘云立在检查发现公会镇兴旺羊场存在问题后,对其整改情况跟踪落实不到位,没有及时指导公会镇畜牧站对羊场的奶羊抽取血清进行检测,2018年6月27日,刘云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平桂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朱诚友,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卢志霄在分管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与饲料管理站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中疏于管理,没有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监管督促不到位,对所分管股室的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跟踪落实不到位,2018年6月27日,朱诚友、卢志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桂区纪委监委 钟 洁 莫钊丽)

 

 

 

 

 

 

编辑:邱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