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10个单位15人因环保问题被问责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4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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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镇现在清理了多少违规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附近的河流还有乱丢垃圾的现象吗?”近日,兴业县纪委监委再次出动,对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决策部署落实、重点问题整改、干部履职担当等三个方面情况,深入一线现场督查,把环保领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专项治理重要内容,主动作为,严肃惩治。县纪委监委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信、访、网、电、微信”五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及时收集群众对公职人员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的反映和举报;并建立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定期报送机制,每月向环保、住建、水产畜牧等部门发函,收集梳理环保领域监管缺位、整改落实不力等方面的问题线索。
同时,该县把开展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与“回头看”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兴业县纪委监委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抽调党风室、信访室、检查室工作人员成立核查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件从快从严追责问责,对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和有关主责部门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强力整治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用责任和担当守护绿水青山。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0个单位、15名领导干部因推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其中,4个单位、2名领导干部被通报批评,6个单位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11名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2名领导干部分别被给予政务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其他处理方式40人次,其中,提醒(警示)谈话24人次、批评教育16人次。(兴业县纪委监委 宁白露)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