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通报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1.兴宾区石陵镇感龙村民委副主任苏凤新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2月,苏凤新任石陵镇感龙村民委副主任。作为感龙村民委刁垒村包点干部,明知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陆某林死亡,却没有及时上报石陵镇社保中心,还在每年全镇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时填报陆某林为“健康”,最终导致陆某林的家属在其死亡后多领取了1350元的养老保险待遇。苏凤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村委干部,没有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造成了国家资金的损失,2018年6月,苏凤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兴宾区平阳镇溯社村民委党总支部书记樊崇强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7年,樊崇强任平阳镇溯社村民委副主任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核验参保人员的死亡信息,导致溯社村委古旺村共有5名参保人员在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樊崇强身为中共党员,时任平阳镇溯社村民委副主任,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资金造成损失。2018年6月,樊崇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兴宾区寺山镇上水村民委原党总支部书记谭如乐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谭如乐担任上水村委党总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寺山镇政府开展上水村委危房改造验收工作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群众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共计11.4491万元。截至目前,涉案金额尚未追回。谭如乐身为中共党员,村委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资金流失。2018年6月,谭如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兴宾区小平阳镇甘秦村党总支部书记秦勇树工作失职问题。秦勇树在担任兴宾区小平阳镇甘勤村党总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小平阳镇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及时收集、核验、上报当地参保人员的死亡信息。从2014年至今,共导致18名参保人员在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情况发生,涉及金额共计27315元。秦勇树身为共产党员,村委干部,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资金损失,负直接责任,2018年6月,秦勇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兴宾区七洞乡板力村民委副主任覃冠灵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1月,覃冠灵在担任兴宾区七洞乡板力村民委副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其包片联系的上易屯危改申请户韦某杰的申请材料把关不严,在未认真核实其家庭经济情况下,两次为韦某杰出具贫困证明,并在评议会上不认真评议,不严格把关,致使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条件的韦某杰通过村级民主评议并上报,获得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200元,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018年5月,覃冠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兴宾区纪委 覃 密)
编辑:马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