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监察法“大统考”覆盖全体公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监察的对象有哪些?’答完这道题我才知道,原来我也属于监察的对象。之前认为自己只是个普通的非党员村干部,监察跟自己没什么关系,现在我明白了,只要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要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海城区高德街道垌尾村村委委员麦贵龙在考完试后深有感触说道。
6月11日,高考的紧张氛围刚过2天,上到区委书记、区长,下到村(社区)“两委”工作人员,海城区全辖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共计4000多人迎来了一场特殊的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
此次考试活动由海城区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积极协助配合,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在机关和街道各个考场上,皆安排巡考员负责考风监督,严肃考场纪律。考试成绩统一在网上公布,并在区纪委监委进行备案,存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凡缺考、考试不及格者,都将被要求参加补考,直到合格为止。对参与测试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求考分达到95分以上方为及格,对补考仍不及格者将进行换岗实践。“以考促学,重在‘促’,严格考试要求,实行惩治措施,目的不在于把大家‘考倒’,而在于让大家‘学好’,防止走过场、考完就忘完的现象。”海城区纪委监委相关活动负责人介绍。
海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符发胜表示,“我们希望通过监察法知识测试,进一步加深全辖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使每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牢记廉洁自律要求,并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思想上和行动上,做到坚守底线,不触红线,营造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据悉,此次“大统考”是海城区监察法学习宣传月的开篇,下一步该区还将举行不同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辖区营造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海城区纪委监委 阙州)
考试现场
考试现场
编辑:何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