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六项制度”助力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效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16:41 打印

  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隆安县纪委监委制定“六项制度”助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工作例会制度。召开工作例会,进一步加强县、乡、村扶贫工作联络,沟通、协调、督促工作落实,同步配套落实项目公示制度等,为推动扶贫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落实提供助力。

 

  工作月报制度。各乡镇纪委按时于每月23日前向县纪委监察委上报本乡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情况、问题线索排查清单情况,县纪委监委按时于每月25日前向市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

 

  线索排查制度。全县131个村(社区)更新阳光信访举报公开栏,设立信访举报箱。定期开展县乡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等“四访”活动,组织基层廉洁工作站人员登门入户走访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直查直办督办制度。明确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涉及扶贫领域违纪的典型案件,乡镇纪委已经了结但信访举报不断且影响较大的典型问题,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敷衍塞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为直查直办范围。2018年1至5月,全县直查直办案件5件。

 

  通报曝光制度。乡镇纪委要将发生在本乡镇的案件通报曝光到村屯;县纪委监委查处的案件,要到案发单位组织召开支部会议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在隆安纪检监察网开设专项治理和“以案说纪说法”专栏,曝光案件、剖析原因,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2018年1-5月,全县通报曝光9起典型案件。

 

  联动协同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信访、巡察机构、检察、财政、扶贫等单位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召集,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隆安县纪委监委 幸转安)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