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7日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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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耕地保护股股长吴杰、副股长吴绍月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1年11月,吴绍月在审核合浦县某地产开发公司进场征地报批材料时,没有对村民的听证权利是否已告知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便出具确认已告知听证权利的审查意见报告。吴杰作为股长,未认真审核把关便签字同意上报审批。致使公馆镇陈屋村委6户村民所承包的3.3亩土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征收,涉及的13万多元征地款未能发放。2017年11月,吴杰、吴绍月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合浦县公馆镇浪坡小学校长徐志刚、廉州镇平田社区党总支部原副书记吴光任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1年,徐志刚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为该校申请廉租房待遇及廉租住房补贴的教师吴某某出具虚假的工资证明;时任廉州镇平田社区主任吴光任,在没有认真审核吴某某真实月收入的情况下,出具虚假的证明材料。致使吴某某家庭以虚假材料通过审批获得廉租住房,违规领取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的廉租房租赁补贴5688元。2018年4月,徐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光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合浦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