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09:34 打印

  1. 容县罗江镇半月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立坤违规收受危改户好处费、索取群众入户手续费问题。2010年至2015年,张立坤在协助罗江镇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8户危改户送给的现金共计10100元,并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4年,张立坤在帮助该村一农户办理入户手续过程中,向该农户索取5000元入户手续费,并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12月,张立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 容县黎村镇荣丰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朱运有,村委会原主任梁宏标,原副主任韩宇信、林瑞章等4人违规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荣丰村党总支部书记朱运有,时任荣丰村村委会主任梁宏标,时任荣丰村村委会副主任韩宇信、林瑞章等4人共同商量决定,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向获得指标的危改户收取好处费,共同收受荣丰村22户危改户给予的好处费7.3万元并进行共同私分。2015年11月,朱运有、梁宏标、韩宇信、林瑞章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 容县灵山镇当中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兼报账员梁宏荣违规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2年1月,时任容县灵山镇当中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梁宏荣,向危改户索取辛苦费4000元并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8年2月,梁宏荣被立案审查。

 

  4. 容县黎村镇六振村村委会副主任张武在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3月23日,黎村镇六振村开展低保户资格评议,村委会副主任张武在明知其弟张承相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坚持保留张承相户低保资格,致使张承相继续享受低保至2017年9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2144元。2018年4月,张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邓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