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重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17:45
打印
近日,南宁市委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出台《中共南宁市委员会深入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若干规定(试行)》,着力解决责任弱化、监管泛化、工作落实虚化问题。
规定明确十种行为规范,要求编制扶贫规划不搞层层加码,制定产业扶贫项目计划防止盲目跟风上项目;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致富意识、掌握脱贫致富本领;开短会、讲短话,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和发文数量;调研工作突出实效,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对群众合理诉求不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对待群众不得简单粗暴、敷衍怠慢;精简统计报表,减少重复填表,统计数据不得弄虚作假;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效益评估和扶贫项目后期管护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严格执行贫困村和贫困户退出标准及程序,对已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实行后续扶持;加强对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把关和跟踪管理,严禁“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建立完善扶贫成效核查评价机制,注重对脱贫实效的核查,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在监督管理上,将开展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责、扶贫工作绩效考评范围。落实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召回撤换制度,对不作为、不务实、不合格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予以撤换,并书面提出评价意见告知派出部门和单位。
规定强调,对扶贫工作过程中出现18种情形,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南宁市专项办 韦恒聪)
编辑:邓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