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清单式”整改扶贫领域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0:13 打印

  今年以来,扶绥县纪委监委以全流程“清单式”措施,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处置问题30个,处理30人,涉及金额54.33万元,已追缴34.48万元。

 

  形成问题清单。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务工增收、残疾人救助、雨露计划、社保兜底等扶贫领域方面工作,开展全方位、系统性问题排查,1-4月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5条,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识别、认定和公示,形成问题清单。

 

  建立责任清单。县纪委监委及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小组将排查、梳理、认定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甄别,实行挂图作战,形成倒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责任清单。对于一般性需立行立改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问题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限时整改,对需进一步核实的问题线索列为督办件,交由涉及部门党委(党组)核实处理,限时办结。

 

  制定措施清单。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对照责任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逐一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和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解决问题的措施清单,制定整改措施79条,整改各类问题56个。

 

  落实销号清单。对需要整改的所有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按照“完成一个、满意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对整改后经过公示、群众认可的,逐一从问题清单中剔除销号,直至所有问题动态清零,形成与问题清单对应的销号清单。(扶绥县纪委监委 许精韬)


 

 

编辑:邓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