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改进案例通报方式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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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区纪委监委积极改进案例通报方式,做好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实现案例通报全覆盖,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海城区实行“层层通报”“一月一通报”制度。每月在区级机关大院、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公开栏、居民楼等醒目位置粘贴公布各级典型案例,在春节、清明、三月三、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前夕召开党员干部会议集中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敲响节日警钟。
充分发挥新媒体“短、快、广”的优势,在海城清风网开设曝光专区、以案说纪等专栏,及时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宣传纪检监察的工作进展,讲解专项治理的政策法规。并在微博、街道微信公众号、街道微信群上同步推送相关信息,第一时间传达给基层干部,增强案例通报的时效性。
以开展“创城”活动、“红色星期六”系列活动、“廉政电影展播”活动等群集性文化活动为契机,在活动现场向广大干部、群众发放典型案例通报宣传资料,充分扩大案例通报宣传面。
推动案例通报进村入户,实现案例通报全覆盖。利用宣传车在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广播通报典型案例;在村(社区)公开栏、公告栏、宣传专栏等人员密集处张贴案例通报,增强宣传效力;建立基层廉洁监督员“夜巡”制度,让廉洁监督员定期在社区、自然村广场、讲习所等场所开展通报会,向村(居)民面对面通报典型案例,使警示教育深入人心。(海城区纪委监委 邓晓)
编辑:何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