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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12:51 打印

  1.宁明县板棍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兼居委会委员赵军伦收受危改户财物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赵军伦在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3户危房改造申请户财物合计金额8000元。2018年4月,赵军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宁明县板棍乡板棍社区居委会主任旦福宁索取、收受危改申请户财物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旦福宁在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3户危房改造申请户的财物合计金额6000元。2018年4月,旦福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宁明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