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3日 15:10 打印

  1.上思县那琴乡排柳村原党支部书记磨宝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取好处费问题。2011年至2014年,磨宝树在担任那琴乡排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危房改造对象办理申报工作中,非法收受办理对象好处费共14200元。2018年4月,磨宝树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上缴国库。

 

  2.东兴市东兴镇花溪社区党支部委员毛其辉在边民生活补助申请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09年,毛其辉在担任东兴镇花溪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陆地边境0-3公里边民生活补助申请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其妻子陈某娟提供虚假材料,套取边民生活补助9157元。2018年4月,毛其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主动退缴的违纪资金9157元上缴国库。

 

  3.港口区王府街道王府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周建开在农村低保申请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1年,周建开家庭共4人申报低保待遇,其中3人经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其在2014年9月担任王府村委副主任后,没有主动向上级申请停止发放低保,直至2014年12月上级开展低保检查后,其本人低保被民政部门取消。其妻儿低保于2015年底停止发放。周建开家庭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共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3560元。2018年4月,周建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4.港口区沙螺寮村委副主任苏树军虚报冒领农村低保金问题。2011年4月至2016年1月,苏树军利用负责村委申报低保补助工作之便,将其堂哥苏某祯的儿子苏某任、堂叔苏某军的女儿苏某、儿子苏某郎等不符合领取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其父亲苏洪治低保户名下,违规领取低保金共18000元。2018年4月,苏树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防城港市纪委监委)


 

编辑:何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