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问题曝光台(第二批)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15:33 打印

“四风”问题曝光台(第二批)

 

  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广西纪检监察网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节期间开设“四风”曝光台,分四次曝光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1. 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余国辉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7年,余国辉在任雁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期间,12次收受柘木镇卫生院住院部合作方负责人王某某所送花生油、大米、礼金等财物,其中9次收受礼金,共计11000元。2017年12月,余国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国库。

  2. 梧州市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黄燕龙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黄燕龙在藤县科学技术协会工作期间,多次将私人车辆的加油发票以“租车”为由,以开展藤县科学技术协会相关工作“交通费”的名义在藤县科学技术协会报销,累计报销金额共4443.24元。2017年9月,黄燕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国库。

  3. 贺州市平桂区望高财政所副所长姚志刚公款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姚志刚多次委托田某某在钟山县开心农庄休闲园代为接待朋友,姚志刚本人未到场。2015年4月23日,田某某在钟山县开心农庄休闲园开具用餐发票5张,并将票据交给姚志刚,发票总金额为1920元。2015年4月30日,姚志刚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共计1920元在望高财政所报销。2017年12月,姚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餐费1920元由其本人承担。

 

   相关链接:“四风”问题曝光台(第一批)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举报曝光专区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