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区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5日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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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干事韩强违规收取好处费的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2月,韩强在担任海城区“两违”综合整治办高德街道中队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处费18.2万元,在他人违规建房时不予巡查阻止和拆除。2017年11月,韩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科员黄克彰违规收取好处费、赌博的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9月,黄克彰在担任海城区“两违”综合整治办高德街道中队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处费2.2万元,在他人违规建房时不予以巡查阻止和拆除。此外,黄克彰还参与赌博。2017年11月,黄克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海城区环卫保洁站副站长赖德荣违规收取他人费用的问题。2015年,赖德荣介绍他人为违建户提供保护,并收受违建户费用1万元。2017年11月,赖德荣受到党内警告和记过处分。
4.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德中队科员朱庆良违规收取好处费并接受宴请的问题。2017年5月至6月,朱庆良在执行巡查工作期间,两次向位于其巡查范围内的出租电动车店主陈某索要好处费共计900元,并多次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2017年11月,朱庆良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德中队科员裴金松违规收取好处费并接受宴请以及赌博的问题。2017年5月至6月,裴金松利用巡查和管理辖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职务之便,6次向管理范围内的多家店主索要好处费共计6700元,并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共3次。此外,裴金松还参与赌博。2017年11月,裴金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