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罗城县纪委 作者:蔡明东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1日 09:50 打印

  1.乔善乡乔善社区浓洞屯屯长廖显福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6年间,乔善乡乔善社区浓洞屯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均汇入廖显福个人存折,并由其本人保管。2009年2月至2017年1月,廖显福先后十三次从该存折中取出资金共计127600.00元,其中的15700.00元用于其个人开支。案发后,廖显福将挪用的15700.00元退出。2017年12月,廖显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挪用的屯集体资金退还给屯集体。

  2.龙岸镇山口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主任蒙寿东收受危改户“辛苦费”、克扣群众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蒙寿东收受一户农村危房改造户送的“辛苦费”5000.00元;2002年,龙岸镇山口村瑶寨屯14户农户的退耕还林面积共计33.5亩登记在蒙寿东名下,2005年至2017年,政府发放给14户农户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46585.00元,蒙寿东私自扣下30800.00元归本人使用。2018年2月,蒙寿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35800.00元退还给群众。

  3.乔善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莫道坤收受、索取危房改造户“辛苦费”问题。2010年12月至2014年1月间,莫道坤收受农村危房改造“辛苦费”28500.00元;索取农村危房改造“辛苦费”36000.00元。2018年2月,莫道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已由原县监察局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待批复后,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36000.00元退还给农村危房改造户,其余上缴国库;对其尚未退出的4500.00元违纪款继续予以追缴。罗城县人民法院判处莫道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4. 小长安镇小长安社区居委会主任覃光文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问题。2010年初,覃光文在未经入户调查、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等程序的情况下,为其不符合条件的两个儿子办理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儿子共获得低保金37089.00元。2018年3月,覃光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退出上交国库。



 

编辑:邓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