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钦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9日 08:39 打印

  钦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虚列款项、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钦州市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及其管理的市征地拆迁中心,以干部职工开展工作检查等名义虚报出差补助238640元,以参加职工运动会为由发放交通补贴2880元,虚列车辆维修费14100元用于购买2016年春节“年货”发给干部职工。市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覃振康,时任市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纪检组组长黄兆雁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征地拆迁中心主要负责人黄溪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