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办结反馈127件实名信访举报件
来源:中国共产党兴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黄霞 唐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6日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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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纪委采取积极措施,扎实开展业务范围内实名信访举报办结反馈清理行动,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优先受理。县纪委要求,对受理范围内的实名举报件,要在收到的当日进行登记,并于3个工作日内与举报人取得联系,4个工作日内落实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并将受理情况反馈给举报人;不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转有关部门办理,3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
二是限期办结,逐项反馈。不论是自办还是转办的实名举报,承办部门都要明确核查责任人,对每件举报负责到底,核清为止,非重大和特别复杂的问题,要求一个月之内办结,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论。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要将办理结果逐项反馈给举报人。
据统计,目前兴安县纪委共对127件实名信访举报件进行了梳理、核查,办结并反馈127件,反馈率达到100%。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