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钦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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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廖毅强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廖毅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其保管的3张单位原公务用车燃油IC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8517.85元。廖毅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钦州市滨海新城管委会合同制聘用人员韦思思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至2017年3月,韦思思在负责管理单位公务用车燃油IC卡工作期间,擅自使用单位公务用车燃油IC卡主卡办理副卡2张,先后7次将主卡内的余额21000元圈存到2张副卡里,供其个人使用。2017年1月至5月,韦思思先后9次使用上述2张副卡为其本人和亲属的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2194.99元。2017年6月5日,韦思思退出违纪款2194.99元。韦思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