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16:30 打印

  1.柳州市城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组织活动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城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和非党员干部共29人到某农庄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进行文娱活动,并安排中、晚餐,公款支付餐饮费共1911元。同年3月10日(星期五),城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组织妇女同志和部分男同志共28人到某农庄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期间安排中、晚餐,公款支付餐饮费共2623元。城中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两次违规公款吃喝均得到城中区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明的同意。曾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融安县政协副主席覃水坤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2014年初,覃水坤在担任融安县政府副县长兼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批准同意融安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下称“征收办”)用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经费发放融安县2013年土地房屋征收和旧城改造专项绩效考核两项奖励共计570万元人民币,覃水坤从中共领取17万元。覃水坤受到行政记过处分。17万元违纪所得全部退回融安县征收办。

编辑:杜建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