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通报3起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来源:百色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9:42 打印

  1.右江区汪甸瑶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黄荣意因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在2017年扶贫工作中,汪甸瑶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黄荣意经常不参加乡扶贫业务培训会;在其联系帮扶2户贫困户过程中,精准识别工作履职不力,擅自签写“受委托人”名字,虚报贫困户收入。2017年10月,黄荣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凌云县城建监察大队副主任科员、驻沙里乡那仰村第一书记吴文卿因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履职不力被问责。2015年10月,吴文卿作为驻沙里乡那仰村第一书记,在入户开展精准识别评分工作中,对有关情况未核实清楚,擅自填写扶贫手册选项,造成邓某星户的评估分数低于实际分数被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8月,吴文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乐业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治州因不认真履行扶贫联系帮扶工作职责被问责。2016年至2017年期间,乐业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治州在帮扶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入户开展扶贫工作仅1次,使其联系的贫困户家中均无2016年、2017年帮扶联系卡、帮扶手册等相关材料。2017年7月,陈治州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编辑: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