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梧州市纪委 作者:梧纪宣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0:20 打印

  1.龙圩区新地镇殿村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旺生向危改户索要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4年,李旺生在担任新地镇殿村村党总支部书记期间,伙同时任殿村村委会主任助理、主任、党总支部副书记的李某某(另案处理),向申领危改补助款的21户危改户索取好处费共48550元进行私分,李旺生分得32050元。2017年10月,李旺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岑溪市筋竹镇义水村原党支部书记莫永材向危改户索要好处费问题。在2013年度及2015年度危改工作中,莫永材分别向申请危改指标的2户危改户索取好处费,共计5000元。调查期间,莫永材主动退出违纪所得。2017年6月,莫永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全部退还危改户。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