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贺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27 打印

  贺州市平桂区望高卫生院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高消费活动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望高卫生院多次在贺州市丽会大酒店、汉庭娱乐城、华侨水会大酒店等酒店或娱乐场所违规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并将所产生的费用共计12841元用公款支付,望高卫生院院长古建立签字同意报销娱乐场所费用12841元,其中,古建立作为经手人公款支付3044元;望高卫生院副院长张富良作为经手人公款支付6715元。2017年8月24日,古建立、张富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贺州市钟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主任陈献照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10月至2017年3月,陈献照保管使用以钟山县总工会名义办理的公务加油卡为其私人车辆加油共计5164.6元。2017年8月21日,陈献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