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查处扶贫领域案件88件 清退违纪款39.11万元

来源:天等县纪委 作者:黄宁 黄日旭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7:26 打印

  今年以来,天等县纪委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十个一批”和“十大行动”,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情况开展监督执纪审查,积极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问责、促担当,护航脱贫攻。

  压实责任促履职。县委先后召开12次专题讨论研究,部署加快工作落实;对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守纪律、作风不实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今年以来,对9名相关责任人因扶贫工作不力进行问责,约谈3个乡镇的党委书记,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健全机制强监督。建立“公开大接访”“信访进村入户”“每月定点约访”等制度,在全县124个村委成立“阳光诉求室”和村民监督小组,开通“天等县纪委”微信公众号,畅通举报途径;抽调人员组成6个明察暗访工作组,对扶贫领域重点项目进行全方位排查,先后对违反纪律的11名贫困村第一书记和包村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措施106条。

  紧盯重点严执纪。紧盯精准识别,对工作弄虚作假的3名乡镇干部进行了问责;紧盯目标任务,对执行政策不力、工作进展慢、搞变通的6名村支部书记通报批评;紧盯纪律作风,出台制度,全面架设扶贫领域防腐“高压线”;紧盯资金监管,对截留、挪用和套取扶贫款物等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查处。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161件,其中扶贫领域案件88件,涉案金额42.35万元,清退给群众违纪款39.11万元。


 

编辑:杨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