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南宁市纪委 作者:南纪宣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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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府城镇富良村村委委员李富光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李富光在2011年担任富良村村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以收取危房改造辛苦费为由,向本村危房改造对象户曾某某、曾某各索取现金500元,共计1000元。府城镇纪委给予李富光党内警告处分。
2.宁武镇宁武小学原党支部书记陆建基违规申报危房改造指标问题。陆建基在2014年担任宁武小学党支部书记期间,明知自家并非贫困户身份,仍然以妻子潘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项目,最终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600元。宁武镇纪委给予陆建基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