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来宾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04日 16:48 打印

  忻城县粮食局违规占用下属企业车辆问题。2004年7月至2015年12月,忻城县粮食局违规将下属企业忻城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一辆车牌号为桂G91267的大众帕萨特轿车作为公车长期占用。忻城县粮食局违规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违反了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且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未整改。罗又铭作为时任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5月,中共忻城县纪委给予罗又铭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