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河池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6:20 打印

  1.宜州区政协办公室主任科员陈瑞云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08年至2015年,陈瑞云在担任宜州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期间,收受下属赠送诺基亚手机、戴尔台式电脑等物品总价值1.54万元;先后4次公车私用,公款报销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共计0.35万元。因陈瑞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陈瑞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2.宜州区龙头乡党委宣传委员、副乡长黄立斌违规操办儿子满月酒问题。2016年11月5日,黄立斌夫妻在宜州区华丽元酒楼设席17桌为儿子操办满月酒。2017年5月,黄立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丹县粮油购销公司违规公款旅游、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南丹县粮油购销公司违规使用公款支付县粮食局职工和本公司职工旅游费用1.8282万元、发放2013年节日职工福利2万元、使用公款支付娱乐场所消费6545元、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费用3768元,另该公司经理覃劲力违规使用公款支付私人手机费用2999元。2017年4月,覃劲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