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北海市纪委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6:17 打印

  1.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副站长朱亚胜、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室原副主任周汝勤、中心站监测分析室主任吴波、机动车排气监测室原副主任黄仕英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2013年4月17-19日,朱亚胜、周汝勤、吴波、黄仕英在福建省福州市参加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技术讨论会后,朱亚胜、周汝勤、黄仕英三人前往武夷山市等地游玩,吴波单独活动。返程后,朱亚胜等三人将个人旅游所产生的住宿费、车费等费用合计3167元在本单位进行报销;吴波将个人住宿费、出差补助费、公杂费等合计638元在本单位予以报销。2013年7月21日,吴波前往甘肃省天水市和陕西省西安市执行公务期间,私自到西安市景区景点游玩,并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差旅费和超标准住宿费等合计1358元。朱亚胜、周汝勤、吴波、黄仕英作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澫渔港监督站(以下简称南澫渔港监督站)站长吴佩权、副站长陈建刚、办公室副主任乔海、海事科副科长梁家杰、副主任科员黄君玉、会计张秉洁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通过编造虚假出海人数和天数报销差旅费,给干部职工发放补贴。吴佩权作为南澫渔港监督站站长,对本单位违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健刚作为副站长,对本单位违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乔海、梁家杰、黄君玉、张秉洁作为党员干部,具体经办相关事宜并领取补贴,属直接责任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澫渔港监督站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17700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3.北海老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付宏涛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付宏涛共五次宴请其同学、朋友,宴请餐费以公务接待名义在其单位报销。付宏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以公款报销其个人消费的餐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4045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4.北海老城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部部长莫凡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4年2月至2015年9月,莫凡共9次宴请其战友、朋友,宴请餐费以公务接待名义在本单位报销。莫凡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以公款报销其个人消费的餐费。莫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6589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