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百色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2:41
打印
1.百色市森林公安局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消费酒水、茶叶问题。2014年,百色市森林公安局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消费酒水、茶叶共计94986元,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张仕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2月,张仕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隆林县新州镇计生服务所原所长李卓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李卓华2012年6月至2016年4月任隆林县新州镇计生服务所所长期间,以虚列差旅费的名义给干部职工发放补助费42940元; 2012年至2014年,将单位的计生奖励和无多孩奖励48000元私分给镇计生服务所干部职工;弄虚作假使用单位计生工作经费37000上缴应由个人承担的违纪款项。目前,已将66060元违纪款收缴上缴县监察局廉政账户。2017年7月李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