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钦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40 打印

  1.浦北县林科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浦北县林科所通过制定国庆节加班方案、清明节、“三月三”和端午节值班表的方式,安排单位干部职工在节假日轮流值班,违规发放节假日加班费6568元。浦北县林科所所长黄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节假日加班费被责令退出上缴单位账户。


  2.钦北区那蒙镇人大副主席方福琨违规大操大办乔迁新居事宜。2013年9月,方福琨在担任钦北区那蒙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武装部部长期间,违规大操大办进新居酒席,分三次设宴80桌,并宴请同事和下属参加酒席。方福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编辑:林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