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贺州市平桂区纪委 作者:平桂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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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桂区公会镇东绿村原村委主任莫昔义收受危改“好处费”问题。2012年,莫昔义任公会镇东绿村村委主任期间,在协助公会镇人民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危改户给予的“好处费”1500元。2017年2月,莫昔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桂区沙田镇道石村党支部副书记蔡日欢贪污问题。2013年至2016年,蔡日欢在担任沙田镇道石村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涂改发票的方式,贪污本应替群众上缴财政的购买新农保的资金共计5800元。2017年7月,蔡日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编辑:卢丹